奖项设置
一、奖项设置
2008-2009年度十佳创业新秀
2008-2009年度十佳慈善大使
2008-2009行业十大金牌雇主
2008-2009行业十大金牌团队
二、参选对象与评选标准
1、2008-2009年度十佳创业新秀
参选对象:遵纪守法,投身直销事业中的创业者。
评选标准:
(1)参评者必须是最近2年内从事直销业的经销商;
(2)具备强烈的创业意识,创业心理品质和自信,自强,自主,自立的创业精神;
(3)在直销领域取得一定业绩,年收入不低于20万;
(4)已成功组建自己的团队,并带动不少于200人创业。
2、2008-2009年度十佳慈善大使
参选对象:遵纪守法,从事直销事业之馀,亦致力投身公益事业之企业领袖或经销商。
评选标准:
(1)参评者长期关怀公益事业,对提升社会大众对直销从业人员的形象有正面帮助;
(2)热心慈善,愿意为慈善事业做力所能及的义务工作,2008—2009年捐赠慈善公益费用企业领袖不低于100万(经销商不低于10万元)的慈善家;
(3)2008—2009年度的捐赠行为和公益事迹,具有特别的典型性和示范意义;
(4) 在事业上卓有成就,在本行业中业绩十分显著和突出。
3、2008-2009行业十大金牌雇主
参选对象:遵纪守法,为直销业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。
评选标准:
(1)遵纪守法,参评企业的年度营业额不低于8000万元,营业额年增长率在10%以上,
(2)参评企业的直销营运经历不低于2年,市场发展规模不少于2个国家和地区;
(3)参评企业能遵守各国政府相关法律,法规,规范经营,依章纳税,年度纳税金额不低于50万美元,为各国解决就业人员安置做出过突出贡献;
(4)参评企业有超前的经营理念,产品品质优良纯正、知名度高,具有非常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用率、受到社会大众认可;
(5)参评企业尊重社会公众和经销商权益,有良好的社会和民族责任感,关心和积极支持社会公益活动并作出突出贡献。
4、2008-2009行业十大金牌团队
参选对象:在市场上遵纪守法,最具影响力,快速发展的优秀团队。
评选标准:
(1)遵纪守法,无违法记录;
(2)参评团队开始营运的时间不少于1年;
(3)参评团队的年度市场业绩在不低于500万元;
(4)参评团队在团队运作中取得月收入5万元以上的经销商数量不少于10位;
(5)团队业绩增长快速稳定,品牌卓著,获得过三家媒体以上的正面报道;
(6) 具有正确的从业理念和自觉遵守行业商德守则,具备完善合理的市场运作机制,在业界起到榜样示范作用。